2017年11月18日,迁安市弘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迁安市组织召开了《迁安市弘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环境监理及环境检测单位、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环境监理单位的汇报,踏勘了项目现场,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形成验收专家组意见,并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9日-2018年1月8日。
联系电话:13931551999(迁安市弘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环保科)
通讯地址:河北省迁安市
邮编:064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机构 |
验收公示文件 |
迁安市弘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塑料颗粒项目 |
迁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
迁安市弘千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唐山立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验收组验收意见 |
注:上诉验收调查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