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内 容 | |
项目名称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 | |
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迁安市木厂口镇白龙港村西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开采范围是探矿权范围内-330m~-480m的矿体,建设规模为320万t/a矿石。 地表工程主要为:(1)新建充填站工业场地,位于现有主副井工业场地东南约0.2km处;(2)新建西南回风井井口场地,位于现有西风井南侧约0.6km处。 地下工程主要为:(1)主井延伸至-610m;(2)副井延伸至-593.5m;(3)主斜坡道从-330m延伸至-480m;(4)西风井改为进风井,深部新建2#、3#倒段进风天井承担进风任务;(5)深部新建1#、4#倒段进风天井并与现有进风井及-330m以上倒段进风天井联通,承担进风任务;(6)深部新建2#、6#倒段回风天井,并与现有东风井及-330m以上倒段回风天井联通,承担回风任务;(7)新建1条西南回风井,开凿至-480m水平,通过3#、5#、7#倒段回风天井承担回风任务。 | |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 废气:有组织废气包括主井和干选车间扬尘、装车矿仓扬尘和充填站水泥仓顶扬尘;无组织废气包括回风井颗粒物、基建期排岩运输卸料扬尘和转运站扬尘。 废水: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 噪声:主副井提升机、除尘风机、空压机、搅拌槽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等。 固废:废石、除尘灰、水泥粉及员工生活垃圾。 | |
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主井和干选车间共用1台ZC-252/4型机械反吹扁袋除尘器,通过风机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装车矿仓扬尘采用1台ZC-252/4型机械反吹扁袋除尘器,通过风机引至20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仓顶各设置一台干式布袋除尘器除尘;井下采用湿式凿岩、溜井口和主溜井卸矿点采用喷雾抑尘等措施,减少回风井颗粒物排放;转运站扬尘通过滤筒除尘器除尘。 废水: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至大石河选厂供选厂生产用水。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防护措施。 固废:基建期和开采期废石用于回填塌陷区;除尘灰定期经风机反吹进入运输皮带;水泥粉作为充填原料,回用于充填站;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结论要点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杏山铁矿地下开采扩建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对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 | |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 建设单位向村委会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可直接去村委会查阅报告,也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公众查阅报告书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时间期限为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30日。 | |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以及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写信、传真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 |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 您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发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与建议。 | |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 期限为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9月30日,共10工作日。 | |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 建设单位:首钢矿业公司 联系人:毛瑞坤 电话:0315-7704300 通信地址:河北省迁安市木厂口镇白龙港村西,邮编:064400 |